总经理/副总(物业公司)

岗位职责:

1、能编写物业项目的工作指导书,以及项目的服务计划,编制项目的预算;
2、全面负责物业项目的人员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物品管理和各项现场管理;
3、落实人员做好物业内楼宇管理、日常维修、清扫保洁、绿化养护、门卫保安、卫生消毒、车辆管理及依法制止违规装修和违章搭建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;
4、参与项目前期筹备工作。
任职要求:

1、身体健康,形象佳,年龄30~45岁;
2、大专以上学历,物业管理专业更佳;
3、五年以上住宅物业工作经历,精通物业服务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、标准、程序;
4、有全国物业管理经理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者优先;

5、条件优越者,不受以上薪资范围限制,可面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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